本書將刑事司法作為自己的研究、闡述對象。主要涉及的是有關刑事司法的法律價值取向和與之相應的刑事程序設計,并就刑事司法改革提出了若干具體的方案和建議。全書從刑事司法多元價值及其平衡原理開始展開探討,提出刑事司法價值具有多元性,刑事司法的立法及其實踐應當在多元價值之間尋求平衡。在這一基本原理的統(tǒng)攝下,作者對程序行為的價值判斷標準以及程序正義理論進行了探討,同時就具體制度設計中的價值選擇、平衡問題以及具體的制度設計提出了自己的見解。在刑事司法體制方面,作者提出落實合議庭的獨立性,并進一步確立法官獨立審判的司法體制。在被追訴者的權利保障方面,遏止刑訊逼供應當列為改革的第一要務。為了保障被追訴者的權利,應當確立反對強迫自證其罪的特權、自白任意性規(guī)則,實行強制辯護制度,買行禁止雙重危險的原則,給被追訴者以知情權保障。作者還特別建議加強對老年人權益的特殊保障。在刑事證據(jù)制度方面,應當弱化口供在建立證據(jù)證明體系中的作用,在法律中補充規(guī)定知情人的作證義務和免證特權,確立必要的證據(jù)規(guī)則,本書還就司法鑒定制度改革和測謊結果的證據(jù)能力提出了自己的見解。在對我國刑事司法程序總體結構的探討中,作者總結歸納了我國刑事司法程序的總體結構,提出實行令狀制度,加強對偵查權的司法控制,并優(yōu)化訴訟結構。在起訴制度和檢察體制方面,作者圍繞自由裁量權問題對裁量不起訴進行的分析,同時指出我國不起訴制度在立法設計和司法運作中存在的問題,建議借鑒準起訴程序,并在檢察一體化原則下賦予檢察官一定的獨立性。對刑事庭審方式的文化背景進行比較,同時將司法克制與法官能動的功能進行分析,使本書在庭審方式方面的探討得以深入進行。進行審判制度改革中,需要進一步完善民眾參與司法的機制和復級審理制度,同時對于死刑案件應當增設赦免程序。在法庭調查方式上,交叉詢問制度的機理與應用值得關注,了解這一機理同時學會加以應用,對于增強審判中的對抗性并揭示案件的真相,有著積極的意義。至于普通程序簡易化審理和辯訴交易的做法,作者提出了不同意見。我國當前的刑事司法改革,是在經濟全球化和政治區(qū)域一體化的背景下進行的,如何對待刑事國際司法準則這一人類共同的文化成果是不可回避的問題。如今司法現(xiàn)代化的含義不再局限于西方化,而是國際標準化,研究刑事司法國際準則在我國的適用問題,其意義是不言自明的。作者就這些問題提出了自己的觀點。本書共分十章,近四十萬言,勾勒了我國刑事司法改革涉及到的主要問題。全書圍繞刑事司法這一主題,提出了自己的學術主張,法理探討精辟、獨到,與實踐聯(lián)系緊密,對法律設計和司法實踐都有一定的參考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