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鳳榮,女,漢族,1958年1月出生,河南省淮陽人。法學碩士,民進會員,鄭州大學法學院法理法史研究室主任,副教授。河南省法理法史學會秘書長,河南鄭大律師事務所兼職律師。主講《中國法制史》、《中國法律思想史》、《中國古代經濟法》等課程。公開發(fā)表學術論文十余篇,主編或參編著作、教材多部,并承擔又國家社科基金項目,河南省社科規(guī)劃項目等。中國法律史是五千年中華文明史的有機組成部分。中國古代刑法內容的縝密與體系完整為舉世公認,中外學者對此著述頗豐,且研究的廣度與深度日益拓展。與此形成對比的是,對中國傳統(tǒng)民法的研究尚顯單薄,盡管已有學者篳路檻縷做了相當卓然的開拓工作,但尚不足以消弭中國古代“中刑無民”論的影響。在豐富而又悠久的中國傳統(tǒng)法律制度中,雖無現代民法的概念,但怒終存在著財產關系與人身關系相應的法律調整?,F代西方民法產生的基礎是羅馬法,依據把羅馬法分為人法、物法和訴訟法三個部分的理解,本書試圖對中國古代存在的物權與債權關系、婚姻家庭關系以及傳統(tǒng)的民事訴訟觀念,進行系統(tǒng)、全面地研究。第一章對夏商周三人中國傳統(tǒng)民法進行探源;第二至第五章分別對秦朝、兩漢、魏晉南北朝和隨唐時期的民事法律關系與相應規(guī)范,進行全面介紹秘系統(tǒng)論述;第六章突出兩宋時期人們身份關系的發(fā)展變化以及典權制度的法律化問題;第七章一般性介紹元代民事法律關系及其規(guī)范的概況;第八章,第九章的內容則著重介紹與研究明清時期封建社會內部商品經濟的相對活躍,以及與此相關的物權、債權關系的發(fā)展完善。本書在占有豐富歷史文獻資料的基礎上,最大限度地運用考古實物資料,并注意吸取前輩學者與當代同仁的學術成果,對中國古代民事關系及相應的法律規(guī)范進行條分縷析,歸納整理,以期尋求當代中國民法的某些民族淵源。故本書對司法實踐工作者、立法理論研究者、歷史教學與研究者以及法學、歷史學專業(yè)的本科生?⒀芯可?,都不失为一本有价謾n牟慰際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