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史官制度源遠流長,最早可追溯到國家產生之前的氏族社會?!笆贰弊值墓帕x,就是指史官。東漢許慎《說文解字》說:“史,記事者也?!奔坠俏摹⒔鹞闹谐霈F的“作冊”、“史”、“內史”等史官名稱,就肩負著記事的職能。《周禮》和《禮記》記載夏、商、周三代設置的史官有“太史”、“小史”、“內史”、“外史”、“左史”、“右史”等,迄今可以證實者有“太史”、“內史”、“左史”。據王國維等考證,三代時期政史不分,六卿聯事,史官既掌宣王命、處理政務,又兼司冊書、記錄時政。春秋、戰(zhàn)國至秦、漢時期,史官逐步從政事中分離出來,成為非世襲的專門職業(yè)。魏、晉以降,國家設專門修史機構,史官負責撰修史書,雖名稱各異,但歷代因之,直至民國而結束。其中兩宋的史官制度最為繁復和完備,而史官地位之尊崇、待遇之優(yōu)厚,也為歷代封建皇朝所罕見。 眾所周知,史學是社會意識形態(tài)的一個有機組成部分,對于社會的發(fā)展起著重要作用。這種作用突出地反映在以下兩個方面:一是史學與政治具有密切的關系,具體表現為史學家和政治的關系以及政治家和史學的關系;二是史學與社會具有廣泛的聯系,主要表現為社會制約史學的發(fā)展和史學以經世致用為服務社會的目的。南宋的社會矛盾和民族矛盾都非常突出和尖銳,而社會經濟與學術文化則呈現出繁榮昌盛局面。影響到史學的發(fā)展,就是南宋史學中的憂患意識、經世意識和史學批評意識都非常明顯。上述特征在中國歷代皇朝中都有不同程度地反映,而在南宋社會中則表現得尤為顯著,對史學和社會兩方面都產生了重要影響。本書對南宋史學史作了深入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