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詞典所收條目分單字條目和多字條目。前者用大字號標宋排印,后者用小字號書宋排印。 二、單字條目按漢語拼音字母次序排列。同音異調的漢字按聲調次序排列。同音同調的漢字,按筆畫多寡的順序排列。單字條目用漢語拼音字母注音。正文前有“漢語拼音索引”,供讀者查字時使用。 三、多字條目按第一個字排列在單字條目后。同一單字條目后的多字條目不止一條時,按第二個字的漢語拼音字母次序排列,多字條目不注音。 四、條目一般用對應的英語釋義。單字條目若無獨立義項,則在拼音后直接排多字條目;若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英語釋義時,分立義項,用1.2.3.等數碼標出順序。 五、多字條目的不同義項,意思相距較遠者用①②③分立,相距較近者用分號(;)隔開。 六、條目釋義后,根據需要收入詞句作為例證。所有例證均用小字號楷體排印。 七、條目釋義、例證或其譯文中,如有限定性(或補充性)說明,可省略部分或可替換部分,用圓括號(())括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