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自制是晚近逐漸興起的行政法控權理論,主要指向行政主體自發(fā)地約束其所實施的行政行為、使其行政權在合法合理的范圍內運行的一種行政過程,強調行政主體對自身違法或不當行為的自我控制。傳統(tǒng)行政法學理論認為,對于行政權的控制主要依賴于外部主體,包括立法控制、司法控制以及公民和社會輿論監(jiān)督等,但這種控權方式難以適應行政權力日益擴展、行政理念逐漸更新、和諧社會發(fā)展目標深入人心等一系列社會趨勢。本書《行政自制(探索政府自我控制的理論與實踐)》的主旨即在于通過行政自制這一嶄新的行政法學概念探索政府自我控制的理論與實踐,彌補傳統(tǒng)外部控制的不足:在理論層面,著重分析行政自制的社會學、倫理學和傳統(tǒng)文化上的基礎理論支撐,并通過行政環(huán)境的考察論證其現實可能性;在實踐層面,則通過裁量權內,控帶度、行政內部分權制度、行政慣例制度、績效評估制度和內部監(jiān)督制度等將行政自制從理論轉化為現實,發(fā)揮其卓越的控權功效。《行政自制(探索政府自我控制的理論與實踐)》由劉福元編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