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球法理:私有產權與環(huán)境》一書的核心觀點是,私有產權制度是人類中心主義的產物,應當對其予以重新審視。以國際上相關判例法、產權制度的地方性經驗以及農耕社群的土地利用實踐為鏡鑒,作者認為,私有產權制度重構的路徑應當以建立符合自然(特性)的法律責任為方向。 生態(tài)環(huán)境危機的日益凸顯引起了人們對生態(tài)倫理觀的全面審視,在祛除人類中心主義之弊的同時,地球共同體意識促成了法律和權利解釋的范式轉變;就本質而論,私有產權是人類中心主義思維之下人對自然世界支配權的法律體現,然而,工業(yè)革命以來的社會變革產生了諸多關于私有產權非支配性權利的觀點和學說;從多學科視角審視人類共同體,范式的轉變不僅解構了傳統(tǒng)人類中心主義思維之下私有產權的支配權屬性,而且建立了一套更加符合人與自然關系狀態(tài)和地球共同體意識的地球法理理論;由此,地球法理不僅是迎向“偉大之法”(Great Law)、實現“偉大事業(yè)”(Great Work)的全新理論思維,更是重構私有產權制度的全新視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