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維坦》中長篇大論的神學論述與霍布斯的政治哲學之間究竟是什么關系?用英文寫就的《利維坦》與霍布斯早前用拉丁文撰寫的政治著作《論公民》《法律要義》有什么不同?這些問題最終把讀者帶向了一個至關重要的難題面前:《利維坦》究竟是一本什么性質的著作?幾個世紀以來,這些問題一直困擾著霍布斯研究者與讀者,本書對此作出了回應。作者戴維·約翰斯頓認為,沃倫德、施特勞斯和波考克等著名的霍布斯研究者都沒有正確回答以上問題,而修辭是解開這些謎團的金鑰匙。只有當我們把焦點轉移到霍布斯著作要產生的效果上,才能發(fā)現(xiàn)《利維坦》的后半部分與前半部分之間存在緊密的關聯(lián)。當我們轉向霍布斯早年浸潤其中的人文主義傳統(tǒng),了解修辭在這個傳統(tǒng)中扮演的重要角色時,才會發(fā)現(xiàn)這位英國哲學家如何將《利維坦》中的形而上學、神學和歷史論述匯聚為統(tǒng)一的政治行動:通過在普通大眾中推動一場激進的文化轉型來實現(xiàn)自己政治哲學所要達到的目的。相比《法律要義》專心通過嚴謹?shù)倪壿嬚撟C求獲真知,《利維坦》不得不接受一個更加廣泛的目的:培養(yǎng)大眾的理性思維和行動,用啟蒙對抗迷信,以光明勝過黑暗。